
http://esf.cs.soufun.com搜房二手房网 2009 年7 月22 日 李锦伟 搜房业内论坛

买房现在能吃“后悔药”
首推买房“后悔权”百仕达再当行业急先锋
“如果老天可以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,我愿意说那三个字‘要退房’,如果给我一个期限,我希望是一万年。”这是网友恶搞的“购房后悔”语录;而在“退房潮”演义的纷纷扰扰逐渐淡静时候,深圳楼市平静的“湖面”却再起涟漪,购房真能有后悔权了!不过是好是坏就不容易辨别了——
2008年,“退房潮”大戏热演,“后悔”之声不绝于耳。2009年,整个房地产行业都在反思“开发商应如何维护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”,百仕达地产率先成为“反思行动”的先行者——百仕达·乐湖项目推出“后悔有7”活动,客户从7月6日至8月7日期间,预购乐湖指定单位,即可参加“后悔有7预购计划”,享有优惠购买权和选择权,并可享受额外的购房优惠!这也是目前全国首个推出买房“后悔权”的地产项目!
引入后悔权制度建立在产品自信上
百仕达地产营销副总裁罗雷表示,引入购房后悔权,主要是关注消费者对“后悔权”的期待,买房子有可能是“一辈子只有一次”的行为,理解消费者的苦衷和难处,企业应该为消费者制造宽松的购买环境。罗雷认为,这是企业自身对消费者的负责表现。
“推出购房后悔权,对企业的资金链和产品质量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,风险性很大。”罗雷坦承推出“后悔权”策略,公司各部门都承受着巨大压力,但是基于对自身产品的自信,他们还是俨然做出了这个“冒险”的决定。“乐湖项目的销售成绩是我们这次大胆尝试的强心针,乐湖每个月的销售量都在两亿元左右,上半年百仕达乐湖也以297套、40507.29平方米的业绩荣登“深圳楼市龙虎榜”罗湖区“2009半程冠军”的宝座,且剩余单位仅200套左右,为百仕达试水‘后悔权’打下了坚实的信心基础。”
记者了解,百仕达乐湖百万平方米的生活成熟社区和综合配套,横跨住宅、商业、甲级写字楼、艺术画廊、时尚酒店的“跨界”平台,其产品占领的市场优势,也是该企业敢于首家推出“购买后悔权”的充足底气。
市民翘首期待开发商承诺无理由退房
建立消费者冷静期制度,即后悔权制度,意味着消费者在买房后,如果感觉到存在欺诈或不公平,可以在合理期限内“无条件退货”。百仕达地产推出的后悔权期限是一个月时间,在此期限内购房者如“后悔“,即可无条件退还10万元诚意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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